補助單位 | 受理單位 | 應檢附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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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生活扶助 (事實發生六個月內) |
1.區公所里辦公處 2.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1申請表 2全戶戶籍謄本 3家庭扶助申請調查表 4全戶所得及財產證明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子女生活津貼 (事實發生六個月內) |
區公所里辦公處 | 1申請表 2全戶戶籍謄本 3家庭扶助申請調查表 4全戶所得及財產證明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醫療補助 (事實發生六個月內) |
由醫院提出申請 | 1就醫單 2醫療費用收據 3醫療費用明細表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兒童托育津貼 (事實發生六個月內) |
區公所里辦公處 | 1申請表 2全戶戶籍謄本 3全戶所得及財產證明 4家庭扶助申請調查表 5立案托教機構繳費收據或註冊證明書。 |
法律訴訟補助 (事實發生六個月內) |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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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 2全戶戶籍謄本 3家庭扶助申請調查表 4全戶所得及財產證明 5律師費用收據正本 6訴訟或判決書影本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婦女心理輔導治療補助 (事實發生六個月內) |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1申請表 2收據 3心理輔導治療紀錄摘要表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ps.由醫療機構、相關福利機構團體或諮商師提出申請。 |
補助項目標準: 每人每月以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用之一倍核發,每人每次以補助三個月為原則,同一案情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