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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
113-02-20最新消息

為協助經濟弱勢原住民改善居住環境,維護居住安全,提高生活品質,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13年度「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將於113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受理申請,請備妥戶口名簿(影本)、全戶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建物登記謄本等資料,到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補助建購住宅每戶22萬元,補助修繕住宅每戶最高11萬元,近期購屋或有修繕房屋需求且符合申請條件的族人朋友們趕快把握機會,提出申請喔!

申請時間:113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申請資格:
1. 成年或未成年已結婚,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
2. 房屋所有權人或由房屋所有權人具原住民身分之配偶申請。
申請地點: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申請應備條件及補助金額:
【建購住宅】
1.建構住宅未逾2年。
2.全家人口均無其他自有住宅。
3.房屋登記原因應以興建(第一次登記)、買(拍)賣取得。
4.每戶補助二十二萬元。
【修繕住宅】
1.自有住宅屋齡超過7年,且因老舊或設備損壞,亟待修繕。
2.全家人口均無其他自有住宅,且近5年不曾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者。
3.每戶最高補助十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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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212 人    更新日期:11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