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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06-07-20
發布單位:
北區區公所
類  別:
1999
問題 
可以選擇不參加國民年金嗎?
解答 
國民年金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依照國民年金法第6條及第7條的規定,年滿25歲、未滿65歲,勞保局會主動將符合資格者納保,不符合資格者退保。也就是說,勞保局必須依法強制納(退)保,恕無法依個人意願選擇自願加保或放棄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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