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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14-02-19
發布單位:
北區區公所
類  別:
1999
問題 
申請身心障礙者鑑定須具備哪些證件?
解答 
請準備以下資料至三區區公所辦理,戶籍於本市可跨區辦理,外縣市須回戶籍地區公所辦理。
1.近三個月內1吋照片3張
2.身分證(未滿14歲得附戶口名簿)

3.身心障礙證明(初次鑑定免附)

4.印章

5.受託人身分證印章

6.診斷證明書(提早超過90天重新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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