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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07-03-15
發布單位:
北區區公所
類 別:
1999
請問後備軍人五款(獨子)緩召如何申請?
後備軍人年滿三十歲且無兄弟姐妹且生(養)父或母已年逾六十歲或死亡者,於每年四月一日至三十日止,請準備現戶戶籍相關資料至區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
瀏覽人次:1883 人 更新日期:107-03-15